免责声明

2017.01.01来源:品责资产
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,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“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”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本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、评估、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。根 据我国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
1、 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单位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;
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。(前款所称金 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和期货权益等)
2、 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:
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和慈善基金;
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;
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;
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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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险提示

RISK WARNI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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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 上海品责资产管理中心(有限合伙)